“行吧”客户协议

      江西行吧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是高速公路线上服务的技术提供及运营单位;(以下简称平台方)
      服务区及服务区经营商户属平台入驻商户;(以下简称平台商户)
      江西行吧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高速公路司乘人员提供生活服务平台,为高速公路服务区入驻商户提供线上服务渠道,现场经营服务及售后均由高速公路服务区入驻商户提供。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对接,发生一切 纠纷问题皆与平台无关,请通过仲裁部门维护各自权益。
      本协议为您与本平台之间所订立的契约,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请您仔细阅读。
      本协议内容、生效、变更
      本“行吧”客户协议(“本协议”)包含您访问并使用“服务产品”(定义见下文)时所适用的条款及条件,并构成有关“行吧”缔约方(又称“‘行吧’”或“平台”)与您或您所代表之实体(“您”或“您的”)之间的协议。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本平台已经发布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所有规则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您对协议有任何疑问,应向平台咨询。您在同意所有协议条款并完成注册程序,才能成为本平台的正式用户,您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本平台用户协议”按钮后,本协议即生效,对双方产生约束力。
      只要您使用本平台服务,则本协议即对您产生约束,届时您不应以未阅读本协议的内容或者为获得本平台对您问询的解答等理由,主张本协议无效,或要求撤销本协议。您确认:本协议条款是处理双方权利义务的契约,始终有效,法律另有强制性规定或双方另有特别约定的,依其规定。您承诺接受并遵守本协议的约定。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约定,您应立即停止注册程序或停止使用本平台服务。平台有权根据需要不定期的制订、修改本协议及/或各类规则,并在本平台公示。变更后的协议和规则一经在平台公布,立即生效。如您不同意相关变更,应立即停止使用本平台服务。您继续使用本平台服务的,即表明您接受修订后的协议及规则。
      1.服务产品之使用
      1.1注册
      注册资格用户须具有法定的相应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您完成注册程序或其他本平台同意的方式实际使用本平台服务时,即视为您确认自己具备主体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若因您不具备主体资格,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您及您的监护人自行承担。
      1.2一般规定
      您可依照“本协议”访问并使用“服务产品”。您将遵守“本协议”项下的条款以及适用于您对“服务产品”之使用的所有法律、法规及规章。
      1.3 您的账户
      欲访问“服务”,您必须拥有一个与11位数有效电话号码。除非“服务条款”明确许可,否则您的每个电话号码仅可创建一个账户。
      1.4注册资料
      用户应自行诚信向平台提供注册资料,用户同意其提供的注册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用户注册资料如有变动的,应及时更新其注册资料。如果用户提供的注册资料不合法、不真实、不准确、不详尽的,用户需承担因此引起的相应责任及后果,并且本平台保留终止用户使用本平台各项服务的权利。
      用户在本平台进行浏览等活动时,涉及用户真实姓名/名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隐私信息的,平台将予以严格保密,除非得到用户的授权或法律另有规定,平台不会向外界披露用户隐私信息。
      2.修改
      2.1对服务产品的修改
      平台可不时修改或中止任何或全部“服务产品”或修改或移除任何或全部“服务产品”的功能。若“服务产品”发生任何重大修改或中止,平台将通知您。
      2.2 对 API 的修改
      平台可不时修改或中止“服务”的任何“API”。若任何“服务”的任何“API”被中止或作出重大修改,在该等“API”被修改或中止后 12 个月内,平台将尽商业上合理的努力继续支持该“API”的先前版本(除非这样做(a)会造成安全或知识产权问题,(b)会带来沉重的经济或技术负担,或(c)会导致平台违反法律或政府的要求)。
      2.3 对服务水平协议的修改
      平台可按照第 12 条的规定不时修改、中止或补充“服务水平协议”。
      3.安全及数据隐私
      3.1“行吧”安全
      在不限制第 10 条之规定或您在第 4.2 条项下之义务的前提下,平台将采取合理且适当的措施,旨在帮助您保护“您的内容”免受意外或非法的损失、访问或披露。
      3.2 数据隐私
      您可注明“您的内容”将存储的“行吧”区域。您同意将“您的内容”存储并转移至您选择的“行吧”区域。除非为维护或提供“服务产品”或为遵守法律或政府单位发布的具有约束力的命令所需,平台不会访问或使用“您的内容”。除非为遵守法律或政府机构发布的具有约束力的命令所需,平台不会将“您的内容”披露给任何政府或第三方,或将“您的内容”移出您选择的“行吧”区域,但第 3.3 条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不违反法律或政府机构发布的具有约束力的命令的条件下,平台将就本第 3.2 条所述的法律要求或指令向您发出通知。平台将按照“隐私政策”使用您的“账户信息”,您同意该等使用。
      3.3 服务属性数据
      为了提供账单和管理服务,平台可在您使用“服务产品”的“行吧”区域对“服务属性数据”做出处理。为了向您提供您主动要求的支持服务和就“本协议”项下的欺诈、滥用和违约行为开展调查,平台可在支持和调查人员所在地区对“服务属性数据”做出处理。
      4.您的责任
      4.1 您的账户
      您注册成功后,即成为本平台的会员,将持有平台唯一编号的账户信息,您可以根据本站规定改变您的密码。除因平台违反“本协议”导致的情形外,(a)您应对您账户下的所有活动负责,无论该等活动是否取得您的授权,或由您、您的员工或第三方(包括您的承包商、代理商或“最终用户”)实施,且(b)平台及平台的关联方不对您的账户遭到未授权访问承担责任。
      4.2您的内容
      您应确保“您的内容”及您和“最终用户”对“您的内容”或“服务产品”的使用不违反任何政策或任何适用法律。您单独负责“您的内容”的开发、内容、运营、维护及使用。
      4.3 您的安全及备份
      您应负责妥善配置并使用“服务产品”,并采取适当行动维持“您的账户”和“您的内容”的安全、保护及备份,该等行动将提供适当安全和保护,可能包括使用加密保护“您的内容”不受无授权访问及对“您的内容”进行日常归档。
      4.4 登录证书及账户密钥
      “服务”所生成的“行吧”登录证书及私人密钥仅供您内部使用,您不得将其出售、转让或分许可给任何其他实体或个人,但您可将您的私人密钥披露给代表您开展工作的代理商及分包商。
      4.5 最终用户
      若您允许、协助任何个人或实体采取与“本协议”、“您的内容”或“服务产品”之使用有关的任何行动或为此提供便利,则该等行动将被视为由您做出。您将为“最终用户”使用“您的内容”和“服务产品”承担责任。您将确保所有“最终用户”均遵守您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且您与每个“最终用户”之间的协议条款均与“本协议”一致。如您得知任一“最终用户”导致您违反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您将立即中止该“最终用户”对“您的内容”及“服务产品”的访问。除非平台与您或“最终用户”之间另有协议使平台有义务提供支持或服务,否则平台不向“最终用户”提供任何支持或服务。
      5.暂时中止
      5.1一般规定
      若平台确认出现以下情形,平台可在向您发出通知后立即中止您或任何“最终用户”访问或使用“服务产品”任何部分或全部“服务产品”的权利:
      (a)您或“最终用户”对“服务产品”的使用
      (b)(i)给“服务产品”或任何第三方带来安全风险;(ii)可能对平台的系统、“服务产品”或任何其他“行吧”客户的系统或“内容”造成不利影响,(iii)可能致使平台、平台的关联方或任何第三方承担责任;或(iv)可能存在欺诈;
      (b)您或任何“最终用户”违反“本协议”;或(c)您已停止日常经营,为债权人利益进行转让或对您的资产进行类似处置或进入任何破产、重组、清算、解散或类似程序。
      5.2中止的效力。若平台中止您访问或使用任何部分或全部“服务产品”的权利:(a)您仍继续负责中止期间您产生的所有费用及收费;及(b)在任何中止期间,您无权获得“服务水平协议”项下的任何服务额度。
      6.期限终止
      6.1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生效日”起算,除非依本第 7 条终止,“本协议”将持续有效。本协议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本协议”终止通知必须列明符合第 7.2 条通知期的“终止日”。
      6.2终止。
      (a)为方便起见而终止。您可向平台发出通知,并关闭平台提供的账户关闭机制所针对的您的所有“服务”的账户,从而为任何原因而终止“本协议”。平台可出于任何原因向您提前至少 30 天发出通知终止“本协议”。
      (b)因故终止
      (i)由任何一方终止。若任何一方出现任何严重违背“本协议”的行为,且自接到另一方的通知起 30 天内未纠正该等严重违背行为,另一方可终止本协议。您应不晚于“终止日”关闭您的账户。
      (ii)由平台终止。平台亦可在下列情况下,向您发出通知,立即终止“本协议”:(a)平台有权依照第 6 条中止时,因故终止,(b)平台与平台为提供“服务产品”而使用的,向平台提供软件或其他技术的某一第三方合作伙伴之间的关系期满、终止,或者根据该等关系,平台须改变提供作为“服务”内容一部分的软件或其他技术的方式,或(c)为遵守法律或政府单位之要求。
      6.3 终止的效力
      (a)一般规定。自“终止日”起:
      (i)除第 7.3(b)条所述情况外,您在“本协议”项下的所有权利立即终止;
      (ii)您仍继续负责截至“终止日”您已产生的所有费用及收费,及第 7.3(b)条所述之终止后期间产生的任何费用及收费;
      (iii)您将立即归还或根据平台的指示销毁您占有的全部“‘行吧’内容”;及(iv)第 4.1、5、7.3、8(依照第 8.3 条授予您的许可除外)、9、10及第11条根据其自身条款继续适用。
      (b)终止后。除非平台根据第 7.2(b)条终止您对“服务产品”的使用,否则在“终止日”后 30 日内:
      (i)平台不会因该等终止而采取行动从“行吧”系统移除任何“您的内容”;
      (ii) 只要您已支付“本协议”项下所有应付款项,平台将允许您从“服务”中恢复“您的内容”。
      您于“终止日”后使用“服务”应受“本协议”条款约束,且您应依照第 5 条项下的收费标准支付相关费用。
      7.专有权利
      7.1 您的内容
      除非本第 8 条另有约定,否则平台不得根据“本协议”从您(或您的许可方)获得对“您的内容”的任何权利。您同意平台使用“您的内容”向您或任何“最终用户”提供“服务产品”。
      7.2充分权利
      您向平台声明并保证:(a)您或您的许可方拥有对“您的内容”及“建议”的一切权利、所有权及权益;(b)您就“您的内容”及“建议”拥有授予“本协议”中规定之权利所需的一切权利;及(c)“您的内容”或“最终用户”使用“您的内容”或“服务产品”均不违反“可接受使用政策”。
      7.3服务产品许可
      平台或平台的许可方拥有对“服务产品”及所有相关技术和知识产权的一切权利、所有权和权益。受限于“本协议”条款,平台授予您一项有限的、可撤销的、非排他性的、禁止再许可、不可转让的使用许可,您可从事如下行为:(a)完全根据“本协议”访问并使用“服务”;及(b)复制并使用仅与您获准使用“服务”相关的“‘行吧’内容”。除非本第 8.3 条规定的外,您不得根据“本协议”从平台或平台的关联方、许可方处获得对“服务产品”的任何其他权利,包括任何相关知识产权。部分“‘行吧’内容”及“第三方内容”可根据单独的许可提供给您。如“本协议”与任何单独许可之间存在任何不一致之处,就受该单独许可约束的“‘行吧’内容”或“第三方内容”而言,应以该单独许可为准。
      7.4许可的限制
      除非“本协议”明确允许,您或任何“最终用户”不得以任何方式或为任何目的使用“服务产品”。您或任何“最终用户”均不得或均不得企图(a)变更、散布、修改、篡改、修复或以其他方式创造“服务产品”中所包含的任何“内容”的衍生作品(除非“服务产品”中所包含的“内容”根据单独的明确允许创造衍生作品的许可被提供给您),(b)对“服务产品”进行反向工程、反汇编或反编译或应用任何其他流程或程序以获得“服务产品”中所包含的任何软件的源代码(除非适用法律不允许做出该等约束),(c)以企图避免产生费用或避免超出使用限额或配额的方式访问或使用“服务产品”,或(d)转售或分许可“服务产品”。您仅可根据“商标使用指南”使用“‘行吧’标识”。您不得歪曲或美化平台和您之间的关系(包括明示或暗示平台支持、赞助、认可您或您在商业上的努力或向您出资)。除“本协议”明确允许外,您不得暗示平台和您之间存在任何关系或关联关系。
      7.5建议
      若您向平台或平台的关联方提出任何“建议”,平台及平台的关联方有权不受限制地使用该等“建议”。您在此不可撤销地向平台让与对该等“建议”的所有权利、所有权和权益,并同意向平台提供平台为证明、完善和保有平台对该等“建议”的权利需要的任何协助。
      8.赔偿
      8.1一般规定
      对因与(a)您或任何“最终用户”使用“服务产品”(包括您的平台账户项下的任何活动以及您的员工和人员的使用);(b)您、“最终用户”或“您的内容”违反“本协议”或适用法律;或(c)您与任何“最终用户”之间的争议有关的任何第三方索赔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损失”,您应为平台、平台的关联方和许可方、以及他们各自的每一员工、主管人员、董事和代表抗辩,对之做出赔偿并使之免受损害。您应赔偿平台合理的律师费,以及按平台届时有效的小时费率赔偿平台的员工和承包商为回应与上文(a)至(c)项所述第三方索赔相关的任何第三方传票或其他强制性法律命令或文书所花费的时间和准备的材料之相关费用。
      8.2知识产权
      (a) 在遵守本第 9 条所规定限制条件的前提下,若任何第三方提起权利主张,声称“服务”侵犯或盗用该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行吧”应为您及您的员工、主管人员和董事抗辩,并就任何不利的最终判决或和解支付赔偿。
      (b) 在遵守本第 9 条所规定限制条件的前提下,若任何第三方提起权利主张,声称任何“您的内容”侵犯或盗用该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您应为“行吧”、其关联方、以及各自的的员工、主管人员和董事提供抗辩,并就任何不利的最终判决或和解支付赔偿。
      (c) 若由于“服务”或“您的内容”(视情况而定)与任何其他产品、服务、软件、数据、内容或方法的结合使用导致侵权,任何一方均无需根据本第 8.2 条的规定承担义务或责任。此外,若您或任何“最终用户”在收到“行吧”停止使用“服务”的通知后继续使用“服务”,“行吧”不承担任何义务或责任。本第 8.2 条中规定的救济是在第三方主张“服务”或“您的内容”侵犯或盗用知识产权的情况下提供的全部和唯一的救济。
      (d) 对于第 8.2(a)条中的任何权利主张,“行吧”可自行选择:(i)取得对被指控侵权的该部分“服务”的使用权;(ii)以不侵权的服务替换被指控侵权的该部分“服务”;(iii)改被指控侵权的该部分“服务”,使其不再侵权;或(iv)终止被指控侵权的该部分“服务”或本协议。
      8.3流程
      本第 9 条项下的义务仅在以下情况下适用:寻求抗辩或赔偿的一方(a)立即向另一方发出关于权利主张的书面通知;(b)同意另一方主导对权利主张的抗辩和和解;并(c)合理配合另一方对权利主张进行抗辩和和解(费用由另一方承担)。在任何情况下,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除支付款项的承诺外,一方就任何权利主张达成的和解不得涉及其他任何承诺。
      9.免责声明
      “服务产品”按“原样”提供。除非法律禁止,或任何法定权利规定不得排除、限制或放弃,平台和平台的关联方、许可方(a)未就“服务产品”或“第三方内容”作出任何形式的明示、暗示、法定或其他声明或保证,及(b)否认作出任何保证,包括就下列各项作出任何暗示或明示保证:(i)适销性、质量满意度、适于某一特定用途、不侵权或安宁权,(ii)因任何交易习惯或行业惯例而产生,(iii)“服务产品”或“第三方内容”不中断、无误差或不含任何有害成分,及(iv)任何“内容”是安全的,或不会丢失或被更改。
      10.责任限制
      平台和平台的关联方及许可方均不就任何直接、间接、附带、特殊、后果性或惩戒性损害(包括利润、收入、客户、机会、商誉、使用或数据损失损害)向您承担责任,即使一方已被告知该等损害发生的可能性。此外,对于因以下事项而引起的任何赔偿、补偿或损害,平台或平台的任何关联方或许可方均不承担责任:(a)您无法使用“服务”,其原因包括(i)终止或中止“本协议”或您对“服务产品”的使用或访问,(ii)平台不再提供任何或全部“服务产品”,或(iii)在不限制“服务水平协议”项下任何义务的前提下,全部或部分“服务”因任何原因而遭意外或计划外停止;(b)购买替代货物或服务的费用;(c)您就“本协议”或您对“服务产品”的使用或访问而进行的任何投资、支出或承诺;或(d)任何未经授权访问、修改、删除、毁损、损害或丢失或未能存储您的任何“内容”或其他数据。在任何情形下,除第 8.2 条项下的付款义务外,平台和平台的关联方、许可方在“本协议”项下的责任总额应以您根据“本协议”就导致索赔的“服务”在该等责任发生前 12 个月期间实际支付给平台的款项为限。本第 11 条中的责任限制仅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适用。
      11.本协议之修改
      平台可通过在“‘行吧’APP”上发布修改后的版本,或根据第 12.9条的规定以其他方式向您发出通知,随时修改“本协议”(包括任何“政策”);但对于任何“服务水平协议”的不利修改,平台将按照第 12.9 条的规定至少提前 90 日向您发出通知。除了对“服务水平协议”的不利修改要求提前 90 日通知外,修改后的条款将在发布后生效,若平台通过电子邮件告知您该等修改,则以电子邮件中所述的生效时间为准。您于“本协议”之任何修改之生效日后继续使用“服务产品”,即表明您同意受已修改条款之约束。您有责任定期检查“‘行吧’APP”,查阅“本协议”之修改。“本协议”的最新修改日期为“本协议”文末注明的日期。
      12.附则
      12.1转让
      未经平台事先书面同意,您不得转让或让与“本协议”或“本协议”项下您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违反本第 12.1 条规定进行的任何转让或让与无效。在未经您同意的情况下,平台可以(a)在平台的全部或绝大部分资产发生合并、收购或出售时,转让“本协议”,或者(b)向任何关联方转让“本协议”,或在公司重组过程中,转让“本协议”;自该等转让发生之时起,受让方视为取代“行吧”成为“本协议”的一方,同时“行吧”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义务和职责完全被解除。受限于前述约定,“本协议”将对双方及其各自的获准承继人和受让人具有约束力并符合其利益。
      12.2整体协议
      “本协议”以引述方式将“政策”纳入其中,且系您与平台之间就“本协议”标的达成的完整协议。“本协议”取代您与平台此前或与“本协议”同时就“本协议”标的达成的所有书面或口头声明、谅解、协议或通信。平台不受与“本协议”的约定不同或“本协议”未载有的任何条款、条件或其他约定(无论其是否对“本协议”造成重大改动)的约束,且平台明确反对该等条款、条件或其他约定,包括,例如下列条款、条件或其他约定:(a)您在任何订单、收据、接受凭证、确认单、信函或其他文件中提出,(b)与任何网上注册,对任何报价邀请、投标邀请、提供信息要求或其他问卷调查作出的回应相关,或(c)与您申请或要求平台完成的任何账单开具过程相关。如“本协议”条款与任何“政策”中所列明条款有任何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条款为准,但“服务条款”将优先于“本协议”适用。
      12.3不可抗力
      如因超出平台合理控制的任何缘由(包括天灾、劳资纠纷或其他行业骚乱、电力或动力故障、公用设施或其他电信故障、地震、暴风雨或其他天灾、封锁、禁运、暴动、政府行为或命令、恐怖行动或战争)致使平台及平台的关联方延迟或未能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平台及平台的关联方对此将不负任何责任。
      12.4管辖法律
      “本协议”以及您与平台之间可能发生的任何类型的争议,均受“管辖法律”管辖(不包括任何冲突法规则)。
      12.5争议
      若您使用“服务产品”或服务存在任何相关的争议或索赔,均将由“行吧”所在地管辖权法院裁决,您同意“行吧”所在地管辖权法院具有专属管辖权,并在“行吧”所在地管辖权法院进行审理;但如果有关“行吧”缔约方为江西行吧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则任何该等争议应按照本第 12.5 条的规定,通过具有约束力的仲裁,而非法院途径,予以解决;但是,作为例外,如果您的索赔符合相关要求,您可在小额索赔法庭提起索赔要求。
      尽管有前述规定,平台和您均同意,您或平台均有权为禁止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或其他滥用知识产权行为向江西行吧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所在地管辖权法院提起诉讼。
      12.6独立缔约方和非独占权
      平台与您为独立缔约方,且“本协议”不得被解释为创设合伙、合资、代理或雇用关系。协议任何一方及其各自的任何关联方,不得为任何目的担任另一方的代理也无权约束另一方。协议双方均有权(a)开发或使他人为其开发与另一方开发或拟开发的产品、服务、概念、系统或技术相似或与之相竞争的产品、服务、概念、系统或技术,及(b)向可能提供与另一方的产品或服务相竞争的产品或服务的第三方开发者或系统集成商提供协助。
      12.7语言
      根据“本协议”作出或发出的全部通信和通知须采用中文。
      12.8保密条款与禁止公开
      您仅可就您依照“本协议”规定使用“服务产品”而使用“‘行吧’保密信息”。您不得在“期限”内或“期限”结束后 5 年内的任何时间披露“‘行吧’保密信息”。您应采取一切旨在防止披露、传播或未经授权使用“‘行吧’保密信息”的合理措施,至少包括您为保护自身类似性质保密信息而采取的措施。您不得发布与“本协议”或您使用“服务产品”相关的任何新闻稿或进行任何其他公开传播。
      12.9通知
      (a) 向您发出的通知。平台可依照“本协议”规定通过以下方式向您发出任何通知:(i)在“‘行吧’APP”上发布通知;或(ii)向届时与您的账户相关联的电子邮箱地址发送邮件。平台通过发布于“‘行吧’APP”而发出的通知将在发布后生效,平台通过电子邮件发出的通知将在平台发出电子邮件时生效。您有责任保持您的电子邮箱地址有效。平台向届时与您的账户相关联的电子邮箱地址发出电子邮件后,您将被视为已收到任何该等电子邮件,无论您实际上是否收到该邮件。
      (b)向平台发出的通知。为依照“本协议”向平台发出通知,您须按照下文第 14 条列出的有关“行吧”缔约方的传真号码或邮寄地址(如果适用的话),采用传真或专人递送、以次日快递或发送挂号邮件或保证邮件的方式,与“行吧”联络。平台可通过在“‘行吧’APP”上发布通知的方式更新平台接收通知的传真号码或地址。如通知由专人递送,将在递送后视为立即送达。如通知通过传真或次日快递发送,则在通知发出后下一个营业日视为送达。如通知通过挂号邮件或保证邮件邮寄,则在付寄后三个营业日视为送达。
      12.10 不弃权
      平台未能执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将不构成现在或将来对该条款的放弃,亦不限制平台以后执行该等条款的权利。平台的任何弃权均须以书面形式做出方为有效。
       12.11可分割性 如“本协议”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本协议”其他条款将继续具有充分效力。对于任何无效或不可执行的条款,应在原条款的效力及意图范围内予以解释。如无法进行该等解释,则无效或不可执行的条款将与“本协议”分离,但“本协议”其他条款将继续具有充分效力。


2019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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